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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篇序写得很大气、感人,也很实际,堪称佳作。文字本身就具有较强的观赏性。所以,我又要说了,写散文本来就是秋色的强项,这个孩子找对人了。另外,我也要为陈思琪鼓掌!小小年纪,能爱上诗歌,并用诗歌抒发真情实感,这很了不起,回到三十年前,在二十岁这个年龄,无论如何,我都做不到这一点。
  诗歌这只手
  为我打开一扇窗
  可见
  柳暗花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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