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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。规范发稿也能反映一个作者的细腻、用心程度。
另外,居士建议加一条:非本论坛投稿(只要发到本论坛即可,无需注明)不予采选。请山松兄、碧宇主编斟酌考虑。
  诗歌这只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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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柳暗花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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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quote]建 议再加一条:在发表作品落款处,应注明原创首发或它刊、它站已发。
[size=2][color=#999999]楚子 发表于 2012-7-29 02:14[/color] [url=http://dbssk.5d6d.net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164253&ptid=445]http://dbssk.5d6d.net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url][/size][/quote]
如果能做到,最好不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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