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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正邪不在一念间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林海雪狐    时间: 2013-2-25 13:45     标题: 正邪不在一念间

[i=s] 本帖最后由 林海雪狐 于 2013-2-26 09:22 编辑 [/i]

正邪不在一念间





文 / 林海雪狐





    记得文革时有一句话,叫作“很斗‘私’字一闪念”,从那之后,头脑中似乎就有了个近似顽固的理念:人的好坏是非选择往往就在一念之间,进而认为,就是这“一念之差”,几乎就决定了一个人的成功或者失败,英雄或者狗熊。我还发现,生活当中,许多人都有着与我差不多的理解,经常地嗟叹是“啊呦!若是怎么样怎么样、就会怎么样怎么样……”




    现实中的许多事实,说明这种对“一闪念”的判别是何等的不正确,甚至何等的悖谬着。李天一撞车打人事件,仿佛就发生在昨天,而靠近的“昨天”,他又犯下了人们所不齿的罪行!如果说那次肇事打人事件姑且算作“一闪念”的话,那这次的事件,是不是更能算作“酒后糊涂”所为,进而再纳入“间歇性精神病”发作,免予起诉呢?,显然这在情理法理上都通不过,很明显,他的这次事件再怎么说,也不能划在“一闪念”范围内了,划在很标准的“养不教,父之”的行列,可能没有人不同意。




    生活中这样的事情也屡见不鲜。举家中三次丢失东西的小例子:两次丢失手机,一次丢失金戒指。大约是在04年的初冬吧,晚上我把手机放在房间桌子上充电,约在半夜时分,我早就睡着了,老婆还躺在床上看电视织毛衣,听到窗边有悉悉索索的声响,把灯开开,跑到外面一看,什么人也没有,就回来了。第二天早晨他向我说起这事,我还说她没什么事疑神疑鬼的,他说似乎看到了类似树枝头似地东西在窗边,我才恍然惊悚:我的手机没有了!我忙用电话拨了手机,还在通着,我试图通过声响寻到手机,当然是徒然。

   

     你要说这是典型的“小偷”之所为,不能算作“一念间”的例子的话,那下面件事情,就更似乎接近“一念间”的属性了。08年,老婆在大院我家水池清衣服,把一枚戒指放在外面窗台上忘了拿,仅约莫半小时的功夫想起来了,就不见了,后来询问,就那么几个人,都说没看到。你说这是“一闪念”或者是“几闪念”,甚至其心间还有个“此起彼伏”的回合打斗过程,谁也说不好,只有“那一个”人心里最清楚。再就是前天发生的的事情了,正月十四,我丫头女婿从“天地佳苑”打的到“大地花园”,两个名字挺温馨的小区,两公里宽阔平坦的园区大道,一辆红色的用轿车,一名年轻女性司机,“的号”好像是x2x5(号码记得比较清楚,不想写具体了)。乘客就三个人,夫妻俩一个女儿,可是回家后,发现手机不在了。我拨通丢失的手机,仍在响;再拨通,还在响,但挂掉了;再拨通,不响了……我为什么要一次次拨通这个这个手机,我就是仍在争取那个“一念间”,多想这个世界上再多一个“好人”呀,尽管我的努力再一次显得那么苍白而无力。




    眼下用的比较多的一个词就是“正能量”。正能量增加,负能量就能减少。反之,就会此消彼长。其实这两者的转换不是一是一次完成的,它们都有一个积累沉淀的过程,有一个量变质变的轨迹可去追寻。红色歌唱家李双江对儿子的教育,显然缺少了这样一个增加红色正能量的轨迹,甚至在发现李天一的灰色甚至黑色邪能量外泄时,还尽其所能的用不管用的塑料薄膜去塞补,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。事实上,作为社会普通人,道理也是一样的,那种“一闪念”的形成就是一种沉淀积累过程的节点,最重要的就是平时的一种修炼,一种渐变。记住老夫子的一句话“莫以善小而不为,莫以恶小而为之”,积小善为大德,唯有这样,人生关键点,才能作出一种科学而无憾选择来。





     写于2013.2.27.
作者: 蒹葭无霜    时间: 2013-2-26 15:28

首读,问好!
作者: 蒹葭无霜    时间: 2013-2-26 15:29

好恶都在一念间
作者: 蒹葭无霜    时间: 2013-2-26 15:29

“莫以善小而不为,莫以恶小而为之”,积小善为大德
作者: 林海雪狐    时间: 2013-2-26 15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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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谢版主 正邪不是一下子形成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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