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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这一堆发霉的书籍(随笔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子在川上曰    时间: 2011-12-8 18:25     标题: 这一堆发霉的书籍(随笔)

文/深圳,子在川上曰

       一
       小时候,我很喜欢看书,那时候看的是小儿书。是一种专门给儿童看的黑白图画书,带有故事情节说明。现在已经被漫画书所代替了。但我一直认为小儿书比漫画书要好,因为这些小儿书中的故事情节都来自文学名著。看小儿书也是我们那代人最早接触文学名著的方式。
       那个时候,家里的小儿书比较多,都是我用挖野生药材和卖树皮赚的钱去买的。
       没事的时候,我常常躲在阁楼上,一遍遍数着小儿书傻笑着,认为拥有这么多的小儿书是自己最伟大的成就。当然,有时候我也为别人借去而没有归还的小儿书的流失而伤心流泪。
       现在,这些当时定价为七八分钱一本的黑白小儿书已经成为了文物,黑市价格已经炒到了五百多块一本了。

       二
      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,我开始正式接触古典文学书籍了。那时,山区的每所小学都拥有十几亩到几十亩不等的学农基地。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不上课,由老师带领学生统一去学农基地劳动。种的庄稼卖了就抵学费,学校不向学生收取任何学杂费。碰到收成好的年份,老师还给我们发零花钱或者空白作业本以作奖励。
       由于我的学习成绩好,一般县里和公社组织的各类竞赛之类的活动都是让我参加。而我每次参加,都很幸运地为学校赢得了荣誉。所以,班主任老师很看好我。这些体力劳动,老师都以我的身体差为理由,不让我参加,让我留校改作业,或者找来很多的书籍放在办公室里让我一个人静静地看。
       那个时候,能够找得到的书籍很少,而且很多都是村里有学识的老人藏在家里的古书,繁体字,黄麻纸印刷的,竖行排列从最后面往前翻。我就是这样认识繁体字的,而且大部分都是自己连猜带蒙整出来的。
       看得多了,有些书里的好文章又舍不得放下,就开始抄书。家里厚厚的几十本笔记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抄出来的。最先抄录并且抄完了的是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       可惜,我的小学班主任老师在二零零五年心脏病突发去世了。后来,我从深圳回去,扎扎实实在老师的墓前磕了几个头。

       三
       小时候,我最大的梦想是拥有一大堆看不完的书。每次去供销社为妈妈买油和盐,看到柜台里摆放的厚厚的《杨家将》和《说岳全传》,我就徘徊着不想离去。那时,一本厚厚的小说要五毛钱。对我来说是一笔巨款,也不敢找爸爸妈妈要,就只好把那一份贪恋留在心底。
       中学时,我开始写诗歌了,写了厚厚的几大本。相邻几个县的学校都有同学在传抄,我开始有了一点小名气。有时候,一天竟能够接到十多封同龄人的来信。于是,有很多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同学就要我为他们代写情书,他们塞给我的第一笔润笔费就是两块钱。我用这笔钱一口气买了厚厚的四本小说。
       后来,我不满足于在供销社买书了,开始寄钱给出版社订书。高中毕业时,我已经有了好几麻袋藏书。

       四
       书籍可以说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、少年和青年时代。一九八八年,戈尔巴乔夫的《改革新思维》在中国第一次发行的时候,我就通过邮局订购了。那个时候,十六岁的我很多地方都看不懂,但我还是极其认真地看完了,并写下了很多读书笔记。
       暑假期间,我去煤矿勤工俭学时,我带的是海明威的《老人与海》。高中毕业后,跟着老爸走村串户做手工艺人时,我带的是《尼采的哲学》。后来,离家出走时,我带的是歌德的《浮士德》和但丁的《神曲》。
       再后来,我开的酒楼出事故倒闭了,回家的时候,除了债务,就是好几大箱书籍,通过邮局邮寄回家。

       五
       我同一个父母不喜欢的女孩结婚了。老爸请了镇政府的司法员过来公证,把我赶出了家门。我和妻没有钱,也没有衣服被子,只有几麻袋书籍。
       后来,我借钱做了两间土坯平房,安顿了下来。农闲时,就到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贴补家用。由于要还债,经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。那时,没有人看得起我,受尽了白眼,压力很大。我曾经对我最好的朋友说,如果我有一天坚持不下去,请他看在我的面子,照顾好我的妻子和儿子。
       那时,我天天看的是拉美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《百年孤独》,我感到自己的渺小、孤独和无依。后来,我终于坚持下来了,在儿子满五周岁的前几天,我和妻来到了深圳,开始了第二次创业。

       六
       初到深圳,没有钱,也找不到工作。后来,给一家公司做办公设备维修的学徒,月工资三百元,刚刚只能维持夫妻两个人的生活,寄存在家里的儿子就没有生活费了。我只得找来很多杂志,熬夜写了很多投味的胡编乱造的应景文章,寄了出去,一个月也能赚上几百元的稿费。
       有时候,有了一点节余,我也会去买上几本书。但书价涨得太离谱了,已没有了以前买书的豪气。毕竟生活是很残酷的,能够生存下去才是最重要的。
       附近镇上的几家书店的老板和营业员都很喜欢我,说我是一个很儒雅很风趣的人。有时,没有钱也跑过去,抱几本书回来慢慢看,看完了,再送回去。

       七
        一晃,人到中年了,有了自己的事业,生意也还可以,也有闲钱买书了。但我已经没有了年轻时候买书和看书的激情了。每天除了工作,就是喝酒吹牛应酬。偶尔也上网写写博客,看看歪歪小说,但那都是闲得无聊的时候用来打发时间的。
       前几天,我叫两个小弟开车送妻子回老家度假。老家很远,有两千多里。回深圳的时候,他们从家里带回来了二十多本我以前买的书,好在轮流开车的时候翻翻。回到了公司,他们或许觉得那些书看起来没有多大的意思,就一股脑儿全搬到了我的书房里。
       午夜,儿子也睡了,我一个人坐在床上,翻开了二十多年前买的书。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翻动,已经闻不到书页的香气了,只是散发出一些发霉的气味,让我连打了几个大大的喷嚏。抚摸着这些粗糙的书页,翻看着上面年轻的时候写的眉批和那些幼稚的字体,突然,我就泪流满面了。
       真的,经历过这么多的风风雨雨,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变得很坚强了。但我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我突然就泪流满面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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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小芹    时间: 2011-12-9 23:50

难怪文字那么有功底呢,从小就博览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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