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张予 发表于 2014-9-20 09:39

张予读诗:第1首

张予读诗:第1首
今天,我的儿子

今天,我的儿子
在伦敦一家咖啡馆里卖玫瑰。
他走近我的桌子
我正和快乐的朋友们坐在一起。

他头发灰白,面容比我苍老。
但他是我的儿子。
他说或许
我还认得他。
他曾是我父亲。

我的心在他胸中碎裂。

张予:这是一首带给我极大震撼的诗。好的诗歌,是没有国别和文化差异的,是没有种族和信仰差异的。正如情感,直抵人心的情感,是不分男女、老幼,甚至不分物种。我们的本能,是点燃共鸣的根本所在。这一首诗,正是父爱的一次爆发之后的冰凉。任何解读,任何对本诗外科手术式的剖析都是多余;任何神性和手法都是揣度。本诗在冷叙述时注入的炙热的父子之情,是对比强烈的,是真实的,是错位的,是悲怆的,也是苍凉的。事实证明,好的诗歌不需要多余的枝叶,枝,一根就够了,叶,几片足矣。(张予读诗“QQ群96289664”,不牛逼、不装逼、不扯淡,读诗而已,诗而已。)

小芹 发表于 2014-9-20 14:05

诗好,评也棒!期盼更多精彩!

牛牛 发表于 2014-10-6 08:43

他说或许
我还认得他。
他曾是我父亲。

猫蝶斋 发表于 2014-11-27 18:45

或许是我头脑简单,读了诗更反复看了评论几遍,到了也摸不着头脑。第一段第一人称,第二段第三人称。于是,第二段改了改:
儿子头发灰白,面容比父亲苍老。
但儿子是父亲的儿子。
儿子说或许
父亲还认得儿子。
儿子曾是父亲的父亲。

太费神了!不能说自己震撼,恰恰是眩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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