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静玮 发表于 2020-8-5 16:55

在映山红撞车

在映山红撞车

6月20日,在映山红
我骑的摩托车,带着一个女人
与一辆摩托车,带着一个女人
发生肢体碰撞
责任一方在我,我越过边境线
我受到了伤害

我昭告朋友圈
6月20日的两车相撞
发生的肢体接触
没有交警出警
两辆摩托素昧平生,现场私和
发生的肢体碰撞
在朋友圈,对方的人车受损情况
只字未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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