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习 发表于 2020-2-15 11:13

小文:随意读写朱士炼小诗“多情”

本帖最后由 学习 于 2020-2-15 11:21 编辑

如果将“佛教”当成一个密封的圆圈,那么“圈里人”是不允许“多情”的,乃至“绝情”或禁情,这是对纯粹佛教徒约束,如佛教徒的小学生课程中的“三学”再如五戒——中国大乘佛教中的五戒是:一不杀生,二不偷盗,三不邪淫,四不妄语,五不饮酒,等等。
   “圈里人”观望圈外人会是怎样呢?可以出现两种情况。一是错把圈外人当成了圈里人,一律按佛教徒的律宗去要求,也就是用佛教徒的眼光看待凡俗之人,麻烦出现了:结论也会种种如滥情醉心等等理性结论。二是理解性的结论,他们毕竟不是佛教徒,自有凡俗人情感的规定要求,有道德伦理的要求约束。是否多情出轨,自有规定。
    圈外人看圈里人会出现怎样的情感认知呢?一是不理解佛教的一套规范,随意下结论“无情之人”;二是并非无情,乃是佛教规定之必须。以上是佛教之圈里圈外大致之说,也可以说是“点一点”之说。
    还有一种情形可以展开“多情”的文字,譬如从文学艺术的认知情感来探讨,又会是怎样呢?又譬如,你是一个写诗的人,你如果拒绝情感,仅仅完全的理性写诗会是怎样呢?但凡有过写诗体验的人都是主张多情的,因为搞艺术的人都是情感的富翁,没有情感也就变成了冷血的动物,写出东西来不会打动人的。但这里边还有一个情感的理性制约问题,哲学上说就是一个度,滥情也是不可以的。有一首歌曲叫做《多情的土地》,情感还是很饱满的。“唐诗尚情”,唐诗以抒情为主;“宋诗尚理”,宋朝以理性诗为主。二者结合起来最好了,不可偏废一方。
   还可以从心理学认知“多情”,这里的多情就是情感,一般来说涉及到知、意两个方面,三者的排列应该是“知情意”,情排在第二位。可见“知”约束“情”。
   那么,“谈情说爱”应该如何正确的理解呢?孔子认为,食也,性也,都是常理的,是可以的。适当的年龄就是谈情说爱的年龄,怎么应该剥夺呢?不可以的。但,超出了道德伦理的底线就不可以了。
   朱士炼的“多情”如第一首是从什么角度看情呢?是从哪个学科的角度去看情呢?题目的“多情”又是什么意思呢?而且是写在情人节的这一天。我想带着一些问题去读诗,多问几个为什么去读诗,就会有收获的。
   以上随意文是一气呵成,也是未修改未定稿,乃至标点符号......待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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