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上论述大致包含了这样几层意思:一是主张“质文两备”,但对“文质偏行”。而是主张质重于文,若文质“偏行”的话,“宁有质而无文”。三是重质表现为重志,即“志为质”。尽管董仲舒先前的“质”有儒家礼、德之所指,但我们还是不能仅仅限于礼德之理解,而应该回到“诗言志”本体论上去。诗言志被朱自清称之为中国诗论的“开山的纲领”。诚然,诗言志尽管还不那么完善,还未能充分揭示诗歌这一文学样式的艺术个性,但它的确是在探讨诗歌本体或曰本质方面里下了汗马功劳。我想董仲舒也是在深刻理解诗言志基础上才有《玉环》篇文质关系的论说吧。
“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”,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应该关心国家大事,诗人更应该具有意识形态方面的良好修养。 《论语.雍也篇》云:“质胜文则野,文胜质则史。文质彬彬,然后君子。”这里的“文”与“质”指君子的内在品格和外在仪表。孔子关于文质的论述被运用于文学的创作之中,成为儒家文论关于内容与形式的基本理论。
孔子论文,既重文学作品的形式,也重文学作品的内容。《左传.襄公二十五年》载孔子言:“志有之,言以足志,文以足言。不言,谁知其志?,言之无文,行而不远。”文采能使言辞得以充分地表达,没有文采,言辞就不能传之久远,表明孔子认为文学作品的形式对内容有着重要的意义。《礼记.表记》还引孔子的话说:“情欲信,辞欲巧。”也是强调要用精巧的艺术形式来表达内容。
共勉! 贤宁 发表于 2019-12-19 11:19
欢迎诗友指正不足,先谢了
不是“指正不足”,绝不敢,是相互学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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