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尊重国家的尊严
请尊重国家的尊严陈蓉芳
法律法规是人类对人们的言行举止的普遍约束,是人与人之间的君子约定,对一个国家而言,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的尊严,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,任何轻视和藐视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在践踏国家尊严。
曾经有人说,法律是死的,人是活的,一小部分混在执法队伍中的人,在执法过程中无视法律法规条款的存在,把法律法规条款当作一张废纸,任由他怎样执法,专门混淆黑白、颠倒是非,搞欺上瞒下,自欺欺人这一套,还搞栽赃陷害,掩耳盗铃,还专门给正义之士造谣诽谤,他们这是明目张胆地包庇贪官污吏的执法犯法行为,简直罪大恶极,人人得而诛之。
尊严是自己给自己的,一个国家没有尊严就会挨打,国人自己没有尊严就会失去人品!所以,一个人既要给自己尊严又要保持国家的尊严。如果一个人不尊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遵守文明道德标准的约束,那就是不给自己尊严,同时也没有把国家的尊严放在眼里,这样的人就会走向歧途,只能成为人们唾弃的对象,同时更要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和制裁。国家的尊严是这个国家的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法规、遵守文明道德的规范约束、对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共同负责建立起来的威严,国家有尊严才能够代表这个国家的全体人民走向世界,建立国家威信。所以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遵守文明道德规范的约束,人民大众给自己尊严的同时也共同建立和保持了国家的尊严。
能够给自己尊严的人才能受到人民的尊重,能够保持国家尊严的国家才能受到世界各国的尊重,才能将我国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光大,才能在联合国争得一席之地,才能代表国家对外进行经济文化交流,才能把国家建设得更加富强,才能给人民富裕的生活。
只有有尊严的国家,才能更好地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,不断创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,才能把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引向深入,逐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。所以,请人民大众给自己尊严!也给自己的国家保持尊严!
2016年3月24日于下寺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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